核心提示:“广东长晟企业集团自2003年开始非法侵占三申大厦经营权近十年,收取了租户入场费、租金、管理费、停车场停车费近十亿元。”三申实业董事长张森说。
在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的北面,广州火车站旁边,站西广场服装批发城二号楼(又称三申大厦)云集了全球中、低档休闲服饰十大天辰娱乐的批发零售商,由于这里拥有巨量的客流及便利的交通,在全国的服装批发起着枢纽的作用。
这是一栋黄金楼,也是一栋是非楼。”北京中瑞(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伟说。
十七年前,广东省三申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军区第二招待所合作兴建了三申大厦,后几经更迭,至今,三申大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然在司法争端中。“广东长晟企业集团自2003年开始非法侵占三申大厦经营权近十年,收取了租户入场费、租金、管理费、停车场停车费近十亿元。”三申实业董事长张森说。“十年间,三申公司因此遭受了重大的财产损害,几近破产。”
据长晟集团综合部人士介绍,三申大厦的所有权是广东省军区移交过来,长晟集团收回该大楼经营权是由于三申实业违反租赁合同在先。
这种行政划拨完全无视下属企业的权益,也没有表现对合作方及合作合同根本的尊重。”张森对此表示,“站西公司成立时,其核心资产就是三申大厦,该公司已以三申大厦作为资产出资才拥有三申公司的20%股权!”
张森还称,1999年,三申公司与站西公司的入股合作协议是排他性的,此合同生效后,之前的租赁合同皆作废。站西公司再向三申公司收取高额的租金和滞纳金毫无根据。
一份未执行的裁定书
这是一份2010年就已经由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决的裁定书,但是直到现在仍未能执行裁定。”2012年8月7日,张森拿着一份2010年2月份的法院裁定书说。
这是一宗历时十年的纠纷案。早在1998年,三申公司因其承包人翁宝明诈骗罪,而被拖入一场债务纠
纷,需要向清远市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侨汇公司)承担3500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2001年底,清远中院查封和截留三申公司正在经营的三申大厦租金。2002年5月,清远中院裁定将三申公司拥有经营权的三申大厦交付给侨汇公司管理使用17年,以17年的使用收益偿还侨汇公司的债务本息约3500万元。
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长晟集团的加入使该债务纠纷复杂化。长晟集团以其拥有三申大厦产权为由,向广东省高院提出对清远中院裁定执行的异议。
2002年底,清远侨汇公司与长晟集团达成和解,由长晟集团协助三申公司向侨汇公司偿还债务,偿还期限为十年,侨汇公司将三申大厦的经营使用权交于长晟集团,交接时间为2002年12月10日,长晟集团以三申大厦首层和地下室作为抵押。
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伟称,侨汇公司的债务方为三申公司,与长晟集团无关,这次和解却没有知会三申公司,长晟集团无权擅自协助三申公司偿还债务,也无权获得三申大厦的经营权,属于非法和解。
但是,依据此次和解,对三申大厦没有投资的长晟集团取得了三申大厦经营权。现在,三申公司对侨汇公司3500万元的欠款已经偿还完,债权人侨汇公司同意将三申大厦的经营权交还给三申公司。”张森说。
此后,三申公司对此和解裁定提起上诉,请求清远中院纠正执行错误,要求长晟集团将三申大厦经营权返还三申公司,并赔偿三申公司多年来天辰注册损失5.76亿元。
2010年2月,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上述长晟集团曾与侨汇公司达成的和解裁定,广东省高院亦于2010年4月对该案立案进行执行监督。
我们一直都在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但是对三申大厦的经营权是合法获得的,三申公司要求5.76亿元的赔偿是站不脚的。”长晟集团综合部人士说。
记者从清远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三申公司提起申请要求长晟集团拒绝将三申大厦经营权退还给三申公司,清远中院已于2010年12月开始,先后五次通知三申公司、长晟公司等有关方面到庭调解,皆未果!
据清远中院了解该案的法官介绍,长晟集团对拒绝执行法院裁定提出两个理由,其一是该集团属省国资委的企业,其无权与三申公司和解;其二是长晟集团拒绝承认三申公司对三申大厦拥有投资权益和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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